2018–05-04 罗勇查未成熟榴莲商贩重犯严惩

2018–05-04 罗勇查未成熟榴莲商贩重犯严惩

Friday, May 4, 2018

农业与合作社部罗勇办事处主任汶颂与罗勇促进与发展农作物办事处主任颂塔,于昨天(3日)早上9时许,带领工作人员拿着榴莲扫描器等设备前去检查各水果摊的榴莲粉含量,因为曾多次接到投诉电话称,罗勇直辖县36号公路沿线有多家商贩卖未成熟榴莲。

农业与合作社部罗勇办事处主任汶颂与罗勇促进与发展农作物办事处主任颂塔,于昨天(3日)早上9时许,带领工作人员拿着榴莲扫描器等设备前去检查各水果摊的榴莲粉含量,因为曾多次接到投诉电话称,罗勇直辖县36号公路沿线有多家商贩卖未成熟榴莲。

这次调查发现,36号公路靠近县区路段周边平时很多水果摊贩非常热闹,但是当天却只有几家,工作人员怀疑商贩提前知道消息所以不敢摆摊。之后警方只好沿线前往36号公路卡喃莱路口周边的蓬婆通市场检查,通过榴莲扫描器检测发现,大部分榴莲的粉含量都达到标准。其中一名商贩巴萍攀的金枕头榴莲全部没有成熟,榴莲粉含量只有24%,远低于标准值32%

巴萍攀说,于本月1日在罗勇直辖县达蓬市场批发100公斤金枕头榴莲,然后再以每公斤120铢卖出。由于巴萍攀是第一次犯错,工作人员要求她将所有榴莲收回,并且禁止再售卖未成熟榴莲,否则将依法进行严厉处罚。

此外,还有一些商贩将未成熟榴莲与成熟榴莲混在一起售卖,工作人员一样记录起来,并且警告这些商贩禁止投机取巧,下次还会再过来检查,如果重犯将严处。

至于36号公路沿线卡铃县卡贤镇班泵-卡铃路段,工作人员发现很多果农在路边直接卖榴莲给游客,检查发现这些榴莲的粉含量都达到标准。

罗勇府府尹苏拉萨要求果农、水果业者等不要买卖未成熟榴莲,如果警告后再犯,情节严重者将面临监禁不超过3年、罚款不超过6万铢的处罚,或者两项并罚;情节较轻者将面临监禁不超过6个月、罚款不超过5万铢的处罚,或者两项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