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厅将于本月29日开放领取第九世王陛下圣体火化纪念币,建议民众在15-30天前领取,如果超过6个月未来领取纪念币,该纪念币会被送回财政厅保管。
财政厅将于本月29日开放领取第九世王陛下圣体火化纪念币,建议民众在15-30天前领取,如果超过6个月未来领取纪念币,该纪念币会被送回财政厅保管。
财政厅厅长帕川昨天(17日)表示,准备让民众领取第九世王陛下圣体火化纪念币,包括价格5万铢的纪念金币,预订数量为14万枚;价格2000铢的纪念银币,预订数量为70万枚;价格3000铢的喷砂铜币,预订数量共7万9000枚;价格100铢的纪念镍币,预订量共1000万枚,民众可于本月29日带着预订单前往预订单位领取纪念币,喷砂铜币除外,可以在76个府的财政厅办事处领取。
领取纪念币分为3种情况,分别是:1、本人领取,需要有身分证及预订单据原件;2、他人代领,代领取纪念币的人需要有委托人签字的单据原件、委托人身分证复印件及代领取人的身分证原件;3、预订单据丢失,预订人需要有警方部门的记录文件及身分证原件,如果让他人代领,则需要有委托书、警方部门的记录文件及委托人的身分证复印件和代领人的身分证原件。
帕川还说,开放领取纪念币后,建议民众在15-30天前领取,如果超过6个月未来领取纪念币,该纪念币会被送回财政厅,财政厅按照相关规定保管10年。至于在第二轮预订喷砂铜币纪念币的民众,可于3月2日开始前往相关单位领取。如果预订人超过6个月没有领取纪念币,可以拿着预订单据前往财政厅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