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06 泰国严查代持股行为 今年目标查2万多个法人

2024–08-06 泰国严查代持股行为 今年目标查2万多个法人

Tuesday, Aug 6, 2024

商业部业务发展厅厅长奥拉蒙指出,关于检查涉及泰国人代替外国人持有股份,以避免根据《外国人商业法》申请营业执照的公司,今年的目标是检查26019个法人,其中大部分是与旅游业务、房地产、酒店和度假村业务相关。

此次检查针对9个府治,包括清迈、清莱、普吉、素叻他尼、春武里、罗勇、巴蜀、佛丕和曼谷,检查发现有495个法人需要检查财务等额外文件和证据,深入审查了221个法人。

检查的目标群体排名前6位如下:1、中国;2、俄罗斯;3、英国;4、法国;5、韩国;6、印度。而且检查到的企业类型有很多种,包括房地产交易和租赁业务、房地产经纪人旅游业务、餐饮等,但大部分是旅游相关业务。

大部分检查结果发现,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建议外国投资者按照法律规定的泰国法人比例将公司注册为泰国法人,并利用泰国人代持有股份,让外国人在没有实际经营业务的情况下,可以在泰国居住或拥有房产。

对这类法人的检查是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即外国人的权利比泰国人更多,包括投票权、获得股息的权利,以及企业解散时获得资本回报的权利,此外还考虑了用于经营业务的资金来源,如向商业条件异常的外国人借款。

520日,外贸厅邀请了来自日本、中国、美国、俄罗斯等多个国家的驻泰国大使,以及泰国外国商会的代表,对外国人在泰国经商的法律进行讲解。

代替外国人持有股份违反《外国人商业法》,违者可处以不超过3年的监禁或10万至100万泰铢的罚款,或两项并罚,每天还将处以1万至5万泰铢的罚款,直到停止违规行为,并且公司董事也会被判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