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19 泰国持有超过1粒疯药视为贩毒 将依法惩处

2024–06-19 泰国持有超过1粒疯药视为贩毒 将依法惩处

Wednesday, Jun 19, 2024

卫生部政治方面发言人迪察妲女士透露,新的部级条例已于今年17日在政府公报上发布,并已正式生效。这意味着持有不超过 1 粒疯药或净重不超过100毫克将被认定为吸毒者,将会被带去戒毒;如果超过这一数量,则会被视为贩毒,必须依法进行惩处。这是对原部级条例规定持有不超过5粒疯药不违法的修订。

迪察妲女士表示,这项由卫生部长颂萨于今年617日签署的部级条例规定了可假定持有用于消费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的数量(第2号),理由是记录在部级条例末尾的内容,即:「修改认定持有用于消费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的数量是适当的,符合政府认真解决毒品问题的政策,尤其是第1类药物,即苯丙胺和甲基安非他命。因此,才有必要颁布新的部级条例。」

迪察妲女士还表示,这部部级条例对2种毒品数量进行了修改,包括以上提到的疯药和冰毒(甲基安非他命)。规定数量不超过1个使用单位或净重不超过100毫克,或净重不超过20毫克的片状、粉末、晶体,将被视为持有使用;如果超过此数量,则被视为持有贩卖,将会遭到起诉和惩罚。

「警告那些还在贩卖疯药、冰毒的毒贩分子,本届政府将严厉打击毒品问题,总理赛塔决心在本届政府严厉禁毒,将孩子们送回家人的怀抱,并把未来还给孩子们。在接到相关政策后,卫生部长颂萨和部门内人员立即颁布新的部级条例。因此,吸毒者若持有不超过1粒疯药,不超过100毫克冰毒,请联络工作人员前往接受治疗,以便戒除毒瘾;政府一直与司法部、警方、军队、检察官、法院、麻醉品管制局、内政部、国防部和相关部门进行合作,以严格的法律措施来有效预防和禁止毒品活动。」迪察妲女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