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会议通过了关于授予副总理和总理办公室部长代表总理履行职责的第229/2566号总理命令的决议,其中包括:
内阁会议通过了关于授予副总理和总理办公室部长代表总理履行职责的第229/2566号总理命令的决议,其中包括:
1.副总理兼商业部长普坦·威差亚猜管理农业和合作社部、数字经济和社会部、商业部和卫生部的工作。
还监管国家水资源局、国家土地政策委员会办公室、土地银行管理研究所(公共组织)、国家卫生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东部特别开发区政策委员会中小企业促进局的工作。
此外,普坦还有权在各类文件上签字。如:与法律有关的事项,授予皇家勋章、荣誉职衔,任命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院长,任命部、厅级政府部门的领导职务文件,任命驻外国大使、领事和担任重要职务的委员会成员,授予军队、警察将级军/警衔,授予皇室成员皇家勋章和皇家年度勋章文件。建交、缔结国际关系、颁布国际协定等重要事项以及按惯例需呈交总理签署的文件。
当总理无法执行公务的情况下,普坦·威差亚猜副总理被认定为代理总理的第一人选。
2.副总理颂萨·特素廷监管交通部、司法部(特别案件调查厅除外)、公共关系厅、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佛教办公室、皇家学会办公室的工作。负责监督总理办公室、常务秘书办公室、内阁秘书处、法务委员会办公室、国家改革办公室、国家战略改革及团结办公室的工作、政府反腐败委员会办公室、泰南边疆府治理行政中心。
3.副总理兼外交部长班比·帕希塔努功负责监管外交部、旅游和体育部、文化部、公务员制度委员会、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政府系统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投资促进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4.副总理兼内政部长阿努廷·参威拉恭监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和创新部,内政部,劳工部,教育部,职业资格研究院(公共组织)的工作。
5.副总理兼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部长帕察拉瓦·翁素万上将监管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社会发展与人类安全部工作。
6.副总理兼能源部部长披拉攀·沙里叻他威帕监管工业部、能源部的工作。
7.总理府事务部部长普昂佩·春莱管理公共关系部、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佛教办公室、皇家科学院办公室、MCOT公共有限公司。Pingkanakorn发展办公室(公共组织)数字政府发展办公室(公共组织)国家乡村和城市基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