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副部长阿塔彭医师表示,4月20日是“世界大麻日”,卫生部相关部门强调,民众和经营者必须警惕类似吸食大麻,这样有违法风险的活动。因为目前大麻能够用于医疗但除此之外的使用仍受到管控。
卫生部副部长阿塔彭医师表示,4月20日是“世界大麻日”,卫生部相关部门强调,民众和经营者必须警惕类似吸食大麻,这样有违法风险的活动。因为目前大麻能够用于医疗但除此之外的使用仍受到管控。
此外,根据公共卫生部2022年6月15日生效的,关于大麻或任何其他植物产生的气味或烟雾造成骚扰的通知中,将“吸食大麻”产生的气味和烟雾视为骚扰。因为以不适当的方式使用吸食大麻或任何其他植物,如用于娱乐,可能会影响正常的生活,并危及人体健康。
这些植物产生的烟雾中含有微小的颗粒,这些颗粒可以通过吸入烟雾进入肺部,从而有导致肺病、哮喘和支气管炎等疾病的风险。
卫生部副部长补充道,卫生部还于2022年6月9日发布了公共卫生委员会关于控制使用大麻或任何其他植物产生气味或烟雾的滋扰的指导方针建议。地方官员、公共卫生官员或根据《公共卫生法》由地方官员任命的人有责任和权力控制和监督如大麻等任何植物产生烟雾和气味的行为。
当官员遇到上述事件或接到投诉,当发现有人因吸食大麻或任何其他植物产生气味或烟雾而造成麻烦或滋扰时。官员有责任和权力调查这种行为。如果有明显发现或有证据表明这种行为确实存在,则应调查有关人员,如肇事者、投诉人和附近的人。对吸食者的行为是否造成滋扰,应当记录在案,随后该官员有权向滋扰者发出指示,在合理期间内暂缓或防止滋扰行为发生。
此后,卫生部将监察所订指示的执行情况。如果滋扰者不执行该指示,地方官员应根据《公共卫生法(1992年)》第27条、第28条规定发出书面通知,责令滋扰者在合理时间内改善、纠正或停止滋扰。
如果滋扰者不执行通知,地方官员应根据《公共卫生法》将案件提交主管部门处理,滋扰者或将被处不超过3个月的拘留或不超25000泰铢的罚款,也有可能两者并罚。
如果公众看到这种行为,可以立即向当地官员提出滋扰投诉,以便采取后续行动。又或者,当地官员主动进行监视,一旦发现此类行为,则可以依法执行上述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