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发现疑似病例3小时内须通报

2020–03-02 发现疑似病例3小时内须通报

Monday, Mar 2, 2020

在政府公报发布公告正式将2019新冠肺炎归为危险传染病后,对于新冠肺炎的预防和控制一切遵照2015年传染病条例相关规定执行,侧重于社会合作、服从指挥和社会责任。

在政府公报发布公告正式将2019新冠肺炎归为危险传染病后,对于新冠肺炎的预防和控制一切遵照2015年传染病条例相关规定执行,侧重于社会合作、服从指挥和社会责任。

政府公报在229日发布公告将2019新冠肺炎列为危险传染病,依照2015年传染病条例对新冠肺炎疫情进行密切跟进、预防和控制,具体措施包括:

据卫生部关于2017年需追踪传染病或危险传染病通报准则与方式公告第3132条规定,如果发现疑似病例,不论是在家中、经营场所还是在医院,必须要在3个小时内向区域内的传染病监控负责人通报,通过各渠道尽快向疾病控制厅通报,否则将面临2万铢以下罚款。

34条,传染病控制人员在对疾病进行筛诊后,要求按照以下程序执行:1、对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接触人员/携带者进行检查、隔离和医学观察;2、为风险人士提供免疫接种;3、对遗体进行医学检查和管理;4、要求住宅、房屋、建筑物、车辆所有人清理患者使用过的物品,消除病毒;5、要求住宅、房屋、经营场所、车辆所有人清理动物、昆虫和昆虫幼虫;6、禁止任何人采取任何可能带来不卫生的行为;7、禁止任何人进入或离开独立场所;8、进入出现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的住宅、房屋、场所或车辆,以预防和控制疫情传播。

35条,府尹和曼谷市长有权批准府级和曼谷传染病委员会下令关闭当地集市、经营场所、餐厅、生产工厂、民众聚集地、剧场、教育机构和其他场所,或下令禁止确诊患者和疑似患者进入民众聚集地、剧场、教育机构和其他场所,或下令确诊患者和疑似患者暂停经营。

此外,第39-42条还针对境外传染病疫情防控措施做出规定,允许驻守在国际传染病控制站的人员采取措施进行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