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16 曼谷市府通融5处人行道摆摊

2020–01-16 曼谷市府通融5处人行道摆摊

Thursday, Jan 16, 2020

曼谷市长阿沙云警上将14日表示,曼谷秩序维护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曼谷市政府开放人行道摆摊准则与相关规定并形成总结,曼谷市政府将在4个地区开放5个人行道摆摊点,从2月开始接受摊贩报名注册。

曼谷市长阿沙云警上将14日表示,曼谷秩序维护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曼谷市政府开放人行道摆摊准则与相关规定并形成总结,曼谷市政府将在4个地区开放5个人行道摆摊点,从2月开始接受摊贩报名注册。

阿沙云警上将表示,即将开放的5个人行道摆摊点在4个地区内,包括:1、挽坤暖地区拉玛2路挽坤天69巷,有45个摊位;2、帕亚泰地区萨里叻威帕路,有36个摊位;3、挽帕地区PATA商场对面,有66个摊位;4、波隆叻差春尼路尚泰禀诰商场附近,有20个摊位;5、挽谷莲地区波隆叻差春尼路莲花超市禀诰分店前,有24个摊位。5个摆摊点合计有191个摊位。

相关部门将起草超过17条准则、方式与条件等规定,以在20日正式发布曼谷市政府关于公共场地销售商品准则、方式与条件公告,之后将在2月公布向摊贩开放接受报名和注册,报名地点为摆摊点所在的地区办事处,报名有效时间为15天。

如果报名的摊贩人数超标,将会以抽签的方式确定由谁获得摆摊权,也会留出2-3个备用名额。相关机构会对报名的摊贩资格进行审核,包括必须是低收入者或者符合政府福利卡要求的资格。在接受报名和审核期间,相关机构将会对各摆摊点的区域进行划分,预计可从35日起开始摆摊。更多细节将在22日召开的会议上形成结论。

关于摆摊的准则,重要内容包括获准摆摊的摊主禁止将摊位转租,人行道要留出2米的宽度供残障人士和民众通行,摊位规模要求深度为1米、宽2米,距离道路50厘米以维护交通道路安全,禁止将物品放置在路面,禁止超出画好的界线,留出出入口和紧急出口,每10个摊位之间要留出5米的距离,每个摆摊点的遮阳伞或摊位要保持同一颜色,要按照销售商品的类型安排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