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14 曼谷试点人行道摆摊1人1摊位

2020–01-14 曼谷试点人行道摆摊1人1摊位

Tuesday, Jan 14, 2020

曼谷市政府一直以来都在不遗余力地整顿人行道乱摆摊的违规行为,取消多个通融摆摊点,在这之后,曼谷市政府宣布重新试点允许摊贩在人行道上摆摊,但必须符合市政府出台的规章制度。

曼谷市政府一直以来都在不遗余力地整顿人行道乱摆摊的违规行为,取消多个通融摆摊点,在这之后,曼谷市政府宣布重新试点允许摊贩在人行道上摆摊,但必须符合市政府出台的规章制度。

曼谷市长阿沙云警上将昨天(13日)主持曼谷市容市貌秩序管理委员会会议并表示,针对制定曼谷人行道规章制度的工作进度,该委员会已考虑制定规章制度以整顿人行道秩序,例如禁止摆摊或续租摊位、禁止摊位超出界限占道,与道路相距50厘米、禁止在路面摆放物品,摊位大小为深1米、宽2米,除了出入道路以外,每10个摊位将设有残障人士用道,人行道宽2米。

针对合格的摊贩,必须是低收入人群,摊位以售卖的商品类型进行划分。曼谷市政府将于今天再次开会总结相关准则,以批准在3个地点试行人行道有序摆摊。

关于市政府通知和向有意向的摊主开放在30天内注册摊位的事宜,如果摊主注册适量超额,将以抽签的方式分配,一人一个摊位。3个即将允许摊主进驻摆摊的试行点,将从10个流动通融点中选出合适的试点,包括波隆叻差春尼路、挽卿市场、挽客路口、铃丹码头路、考兰路、社那叻巷、巴蒂帕路、伦乍能市场、挽坤天和他威瓦塔纳3路,并将于本月开始试行,之后陆续开放其他的摆摊点。

曼谷市政府开放的摆摊点,将受制于相关规章制度和准则的管控,同时安排摊贩代理人作为场地管理委员会委员协助监管,每个试点安排3-10人,适时监督和管理场地以避免发生违规行为。如果发现存在违规,将勒令违规摊主停止摆摊1个月,如果类似情况再发生,将考虑取消全部的摆摊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