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行政厅厅长塔纳空昨天(30日)表示,在即将来临的水灯节期间,大家为了庆祝节日喜欢燃放烟花、爆竹、点灯笼及天灯等。过去发现这些行为曾引发火灾造成生命和财产损失,为了预防危险,减少此类问题造成的损失,制造商和分销商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内政部行政厅厅长塔纳空昨天(30日)表示,在即将来临的水灯节期间,大家为了庆祝节日喜欢燃放烟花、爆竹、点灯笼及天灯等。过去发现这些行为曾引发火灾造成生命和财产损失,为了预防危险,减少此类问题造成的损失,制造商和分销商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制作、订购、进口或销售烟花必须要有当地机构颁发的许可证,许可证上会有如何存放烟花的指示;2、任何违反或不遵守当地相关规定的人,可处以1个月以下的监禁或不超过1000铢罚款的罚款,或两项并罚;3、燃放烟花、爆竹、点灯笼及天灯等活动必须获得当地县长的批准;4、如果违反府级或曼谷相关公告,可处以3年以下的监禁或不超过6万铢罚款的罚款,或两项并罚;5、各相关部门必须按照法规对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地点进行严格检查。
行政厅强调,让全国县长通报镇长、村长等有关人员持续向民众宣传燃放烟花等活动必须得到当地治安部门的批准。如果违反了法规,将处以监禁或罚款或两项并罚。此外,每个地区都下令制定计画,以保护水灯节期间的公共安全,准备人员、设备和工具,帮助遇到困难的民众受害者,要求父母帮助监督孩子不要参与危险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