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迈第2 区高速公路局4 日致函当地知名的玛雅购物中心(MAYA ),要求其必须在本月20 日内,将占用公路的喷泉拆除,并将土地归还给高速公路局。
清迈第2 区高速公路局4 日致函当地知名的玛雅购物中心(MAYA ),要求其必须在本月20 日内,将占用公路的喷泉拆除,并将土地归还给高速公路局。
据悉,清迈市林坎(RIN KHAM )十字路口附近的著名购物中心玛雅商场,2013 年便申请使用大约1 莱高速公路区域,建设喷泉活动区。时至今日,清迈第2 高速公路局计划整改该区域,以解决交通问题,但发现有民众支持拆除商场喷泉,也有民众反对。
直至本月4 日,清迈第2 高速公路局正式致函玛雅商场,要求商场必须在本月20 日内,将高速公路用地部分的喷泉拆除,并将土地归还当局,以便当局重新开发该地区,以解决交通问题。
目前初步设计方案已经出炉,可能会继续保留活动区,只是会明确划分出高速公路和玛雅商场所属的区域,还可能增加人行道和车道等。整个实施过程将以法律为准,不允许任何人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