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政府公报昨天(27日)公布曼谷市政府一项公告,即日起对曼谷66条道路征收停车费,摩托车停车第一个小时收5铢,之后的每小时收10铢,4轮汽车第一个小时收10铢,第2个小时起每小时20铢。对此,市政府强调,「这是老规定了,只是作出一些调整而已,多数市民都不知道这条规定,是因为之前没有足够的负责人驻守收取停车费」。
泰国政府公报昨天(27日)公布曼谷市政府一项公告,即日起对曼谷66条道路征收停车费,摩托车停车第一个小时收5铢,之后的每小时收10铢,4轮汽车第一个小时收10铢,第2个小时起每小时20铢。对此,市政府强调,「这是老规定了,只是作出一些调整而已,多数市民都不知道这条规定,是因为之前没有足够的负责人驻守收取停车费」。
根据政府公报公布的公告内容指出,曼谷市长阿沙云警上将签署文件,从即日起对曼谷66条道路征收停车费,并对停车费征收标准作出明确规定,这66条道路包括颂萨哇路、帕赛路、耀华帕尼路、颂哇路、玛哈乍路、森迪帕路、迈迪吉路、米塔攀路、卡拉卡达空22环岛外环路、兰普猜路、塔纳坎功贴武提巷、永玛叻苏坤路、銮路、萨里叻威帕路、巴迪帕路、隆曼路、隆曼1巷、隆曼2巷、隆曼3巷、隆曼4巷、隆曼5巷、乍叻曼路、乍能曼路、玛哈纳空路、玛寒纳帕路、波里帕路、帕乎叻路、布拉帕路、帕苏眉路、那空沙旺路、班莫路、威苏卡萨路、那空猜西路、巴差叻2路、塔铃丹路、叻差达披色桥下集市环岛、兰武里路、太阳路、亚萨当路、玛哈叻路、乍能叻路、挽谷诺-大玲昌路、昭赛路、芒功路、攀吉巷、娜娜巷、功卡盛路、帕帕猜路、攀诺路、考讪路、乍卡帕迪蓬路、鲁銮路、安暖颂康路、巴差叻1路、功贴-暖路、峰纳空路、汶西里路、石龙军路、帕披披路、沙喃猜路、社塔甘巷、丹隆叻路、帕凤裕庭7巷(阿里巷)、阿伦亚玛琳路、萨拉辛路以及叻丹里路。
按照规定,摩托车、4轮、6轮、8轮及10轮车辆须缴纳一定的停车费,其中摩托车停车第一个小时收取5铢,之后每小时收10铢;不超过4轮的汽车停车第一个小时收取10铢,之后每小时收取20铢;6轮车辆,第一个小时20铢,之后每小时收取30铢;8轮车辆,第一个小时30铢,之后每小时收取40铢;10轮车辆,第一个小时40铢,之后每小时60铢;10轮以上车辆,第一个小时50铢,之后每小时80铢。
曼谷副市长良育表示,该份公告是依照旧规定出台的新公告,只是将所有公告合并成为一份公告,针对66条道路收取停车费看起来数量庞大,但实际上只增加了一条道路,即叻丹里路,叻丹里路附近停车费征收在时间上作出一些调整,从原来的一天内分3个时间段收费改为仅在凌晨4时至早上8时收费,因为考虑到这个时间段内有大量民众出来锻练身体。
针对上述66条路段的停车费收取工作,市政府授权财政办事处71名负责人驻守,负责人身穿公务制服,佩戴曼谷市政府提供的身分牌,收取停车费后,负责人将向车主开一张收据。每年,市政府在上述道路征收到的停车费超过1100万铢。
良育强调,多数民众都不知道该条规定,是因为此前没有足够的负责人可分派驻守在66条道路收取停车费,至于未来是否会允许民营企业负责征收这部分费用,目前还在研究其可行性。无论如何,市政府发布该公告,并不是以谋求更多收入为目的,而是规范道路停车收费标准,更重要的是要防范有心人冒充政府人员乱收费,因此也希望民众能帮助监督,一旦发现政府人员存在不法行为,可以拍下视频作为证据向市政府举报。